注:论文已发表在《文化遗产》2015年第5期
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的成功经验与启示
——以平遥道虎壁王氏妇科为例
Historic Enlightenment on Handing Dow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Medicine--------As a case of Wang TCM Gynecology
钱永平 晋中学院 山西省 晋中市
摘要:国家级非遗项目平遥道虎壁王氏妇科传至当代已有29代人,历代传人坚守王氏妇科中医核心要素,编撰医书传于后世,建立起家族内部管理体系和成熟的传人培养机制,在民众中形成了良好口碑。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当下非遗保护应重视代际人才的培养过程,建立非遗传承者的内部管理体系,增强传承人传承非遗的各项能力,调动传承主体最大的保护能动性。
Abstract: As a State-leve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ang TCM Gynecology in Pingyao County have been inherited for 29 generations successfully so far. The factors mainly include the following: emphasized on summarizing and analyzing treatment experience, set up stri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sustainable and improved home-grown talent training system within the Wang Family. Thus, Wang TCM Gynecology has been highly appreciated by local people for generations. Accordingly holistic safeguarding lie on various interference measures such as the establishment of management system about inheritors, stressing on the training process of inheritors, improving inheritors’ capacity and subjective initiative extremely.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平遥王氏妇科 世代传承 启示
Key word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ang TCM Gynecology in Pingyao County; Handing down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Enlightenment
传统医药是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民众世代与疾病斗争的过程中发展出的集治疗思想、技艺、药物于一体的综合医学。与其他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不同,传统医药因关系人类健康而更特殊,是守护人类生命的卫士。它们包含在UNESCO《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下“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分类范畴。在西医治疗理念、方式、西医正规教育全面普及的情况下,我国民众已难于理解和接受中国传统医药,比如中医,与西医相比起来,边缘化倾向明显,在这一社会发展趋势下,传统医药成为非遗,意味着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对自己所创造文化的重新肯定。只有理念发生转变,才会有社会行动的实质性转变。
在这样的理解之下,作为非遗的传统医药的保护目标是确保其能被传承群体有活力地代代相传下去。正在我国各地实施的非遗保护工作会直接影响到保护目标的实现。在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由文化部门主导的非遗保护工作主要是非遗的普查整理和申报、代表性传承人的指定、各类非遗的展演展示、地方非遗图书的出版、传习中心的建设、行政人员非遗业务培训等,受各种主客观因素限制,这些保护工作不可能覆盖所有非遗项目。而且,除申报非遗、展览给非遗项目带来知名度的提升外,对传承人更多实质性的支持现实中做起来时有着很大的困难。传统医药尤其如此,由于其管理主要纳入医药卫生部门而非文化部门,来自非遗的支持几乎为空白,并且出现了诸多不利于传承的问题,同一非遗项目的多位传承人恶性竞争是其中之一。
那么保护如何实施才能助益于非遗传承?由王氏妇科传人自己而非他者摸索出来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益参照。这些经验是横跨不同历史朝代,经历各种时代变迁后沉淀下来的,其中一些对传承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对解决当下非遗传承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仍具启发性。
在山西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平遥道虎壁王氏中医妇科(以下简称“王氏妇科”)于2011年进入第三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王氏妇科由北宋时金国境内的王厚所创,迄今有800多年以上的历史,传承29代人,王氏以家谱形式保留了完整的传承谱系。王氏中医擅治妇科疑症,自设药铺——广济堂,对药物的炮制加工颇为讲究,继承家传秘法,善用土炒,疗效独特[①],,在平遥乃至晋中地区久负盛名,平遥当地流传有“伤寒时瘟金庄家,胎前产后道虎壁”。目前,为数众多的第28-29代传人在平遥、榆次、太原、北京等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中坐诊行医,求医者甚众。因在妇科治疗方面有自身独特特点,王氏妇科还是我国十大妇科流派之一。
坚守王氏妇科中医核心要素 编撰医书传于后世
作为非遗,王氏妇科的独特性在于以下四项核心要素:一、医学诊疗思想;二、中药验方的临床应用;三、本门药物的炮制;四、历代王氏妇科传人的医案医话。这四点互为一体,蕴含着丰富的中医知识、观念及产生无数种可能性的辩证思维方式,是王氏妇科传承并持续发展的命脉所在,由王氏传人传承并应用于行医实践中,并用文字记载成书传于后世。元朝第4代传人王时亨编写了《王氏脉诀》《王氏妇科秘方》手抄本。元朝第8代传人王士能把《王氏脉诀》改编为《家传脉理全书》,新编《王氏医学三字经》《王氏妇科验方集》手抄本,提出女子以血为本,主张治血崩以养血和血为主的医学治疗思想。明朝第12代传人王伯辉撰写了《王氏妇科家传验方》《王氏妇科验案》2卷,确立了肝脾肾三经辨治妇科疾病的医疗思想。明末清初第21代传人王笃生编写了《王氏家传妇科秘方全书》3卷,对王氏妇科诊疗方法及思想进行了更为全面的概括,并注重药物的加工炮制。[②]这些文献记录了不同时期王氏中医使用验方的心得,既是后世传人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也是王氏妇科独具特色的见证。
传承至当代,王氏传人坚守王氏妇科核心要素,已形成比较成熟的治疗思想[③],第27-28代传人在行医的同时也都将自身的临床实践经验进行了梳理总结。第27-28代传人在行医的同时也都将自身的临床实践经验进行了梳理总结。第28代传人王金权主编了《女病外治良方妙法》,王金亮公开出版了《王氏妇科精要》《中国平遥王氏脉诀与经方》《中国平遥王氏临床经验集》。
值得注意的是,从世代相传的角度看,历代传人撰写的王氏医书,有效弥补了口传心授在记忆方面的缺陷。面对面的口传心授是以文字书本为媒介的教育方式难以替代的,但口传心授的内容、经验如果仅存于传人的记忆中,一旦人对人的传承断裂,则意味着彻底消亡。在这种情况下,历代传人用文字将诊疗经验加以记录,留给后人,使其治疗经验实现了跨代纵向传播,为王氏妇科长久稳定的代际传承多了一层保障。
较之于以声音表达出来的口头语言,书写所依赖的文字是一套可见并需专门学习理解的符号。从大量的治疗经验中筛选、确定那些具有效果且有规律性的验方,然后再将其加工成有条理并准确表述的文字内容,这需要传人有较高的文化素养。第21代传人王笃生自小熟读传统文化经典,过目不忘,医术精湛,成为一代名医,有歌诀流传于世:“吾祖王笃生,妇科一医精,至今二十世,后世遵道行”。注重培养传人的医学和文化素养是王氏妇科成功传承几百年的根本。
成熟的传人培养机制
王氏家族一直把培养传人作为重中之重,长辈对传人学习过程的精细掌控和严格要求,确保了王氏妇科传人的质量,也是其世代相传的基本前提。王氏妇科家规中有“济世灵丹千秋重,活人妙术万古传”,意为只有活人才能不死守过去,实现医术的灵活流传。王氏传人的培养始于孩提(约5-7岁)时代,至传人能独立出诊为止,时间长达十几年,跨度很长。这一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孩提时的启蒙教育。在学习传统文化经典的基础上,王氏家族利用儿童期是记忆高峰期的生理特点,主抓王氏妇科医书的诵读,要求传人背诵祖传《汤头歌诀》《医学三字经》《药性赋》等启蒙医书,达到滚瓜烂熟的程度,再大一点则开始熟读《王氏脉经》《傅青主女科》等医书,这为传人以后的开悟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童子功基础。
第二阶段是3年侍诊。王氏妇科传人年长至10多岁时,开始跟随父辈见学诊脉,这一阶段标志性的行为就是学习时只能站着,不能说话。在继续研读相关医书的基础上,传人只能用眼看、用心记与诊疗有关的资料内容,写病案笔记,识药辨性。同时承担一些杂务工作,如开诊前的准备工作、招待就诊者等。这一阶段能考验出传人是否愿意学医,能否勤奋学习以及是否具有救死扶伤、静心细致、耐心待人接物的品行。
第三阶段是3年随诊,进入这一阶段的标志性行为就是传人有了坐下抄写诊疗处方并能和师傅交流的资格。平时由长辈适时地提出一至两个问题,由传人自己查询答案并汇报给前辈,定期由长辈对传人进行口头和书面形式的考查,以此督促传人的学习,给传人正确的学习引导。
第四阶段是3年试诊,即传人可以独自坐诊给患者看病,但要有一位长辈在里屋把关。传人给病人开出药方后,须拿到里屋给长辈审阅指点,以确保所开药方正确,做到对症下药。 这种发生在父子间或爷孙间的家传跟师培养,在亲情的滋润下,实现了一对一的个性化指导。年轻一代经年累月地跟着长辈,侍诊左右,抄写药方,耳濡目染,长辈相机点拨,润物无声地把自己的医疗思想、辩证思维、医术和处方用药方法传给了后代。这契合中医作为经验实践性知识的属性,使传人很早就浸淫在真实的医疗实践中,给传人提供了无数次直观体验的机会,反复理解和体会幼时所记的中医口诀及长辈口头指点里蕴含的诊疗思想,形成自身行医时所需要的直觉思维和经验基础。
在整个学医过程中,王氏长辈依据“以德为先”→“以悟为根”→“以勤为要”的标准选择合格的传承人,根据“学医必精,为医必仁,博学多思,薪火相承”的家规,在试诊期间加以考核(或给予评价),最终确定其能否出师独立行医。而长达十几年的学习过程也会自动淘汰一些吃不了苦和过滤掉一些不适合从医的族人,保证了王氏妇科传人的质量。
从诸多王氏妇科传人的口述回忆中可以看出,当代王氏传人也是经历上述过程后学成行医。王金权教授便是自7岁时熟读《药性赋》《医学三字经》,13岁起随父出诊行医,抄写处方,不断实践,18岁时开始独立行医。
在独自行医20多年后,王氏传人才有资格收徒传艺,也才有资格开始接触王氏祖传药物秘密制作技艺(有些特殊药物的组成和加工方法是长辈临终前才传给后人)。[④]传人在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还必须从自己的诊疗实践中总结典型病案,流传于后世。
注重医德 召开家族大会 确保家族行医的良性竞争
以病人利益为着眼点,王氏家族立有“为医必仁”的家规。首先,要求王氏医生对病人要一视同仁,无论贫贱富贵,童叟无欺。其次,针对危急重症求救者,不以任何理由收取病人的钱财物品,否则家法是问。第三,对于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患者,若家属要求出诊时,必须满足病家的需求。第四,就诊者若是王氏本族的人和村民,免诊疗费。明代时王氏家族就曾以“里甲”为单位确定可免费就诊的地方百姓。
从王氏族谱中可以看出,王氏妇科非单一单脉传承,传承人来自家族不同支系,从医人员众多。针对这种情况,王氏家族每年腊月二十三要召开家族会议,几代行医者济济一堂,由选出的族长主持,以共同商讨的形式,选定由权威长辈亲自培养的重点传人,同时完成以下五件事情:
第一件,修改家族家规和家训;
第二件,根据上年的行医情况和行医水准,确定每位王氏传人下年的诊疗收费价格;
第三件,确定免除诊疗费用和药费的服务对象;
第四件,统一王氏不同族人药铺的药材出售价格;
第五件,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一起交流行医的心得、体会,讨论与王氏妇科有关的医学话题。
一年一度例行召开的家族会议对王氏妇科的长远发展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家规本质上是我们所熟悉的管理制度的另一种形式的呈现,修改家规家训是不断完善管理规范的体现。而对家族医生公平透明的评审和对诊疗费和药材价格的规范管理,既能防止族人内部恶性竞争,又能调动传人精研医术的积极性。在以往没有专门举行会议交流学习的时代背景下,家族大会又相当于是一个小型研讨会,是以家族成员为核心建起的一个坦诚交流医学经验的学术平台,这使每位王氏妇科传人有机会拓展视野,启发心智,在交流中传人的医术水平若得到提升,就是王氏妇科诊疗水平的提升。
名医的口碑效应和“薄艺在身”的生存观
上文提到的王氏妇科传承经验主要着眼于中医本身,即王氏妇科传承的内在因素,其传承还会受外在环境和社会观念的影响。
王氏族人所整理的口述资料中有这样一些故事,元朝第8代传人王士能因治好皇妃而受封“历代良医”,获赐龙衣,当时皇帝还免去了王士能原籍所在村村民的一切赋税,该村村名由“麦交沟村”改为“免交沟村”,村民为此立碑纪念。明朝第12代传人王伯辉被封为“世承先代医人”。民国年间,祁县晋商大贾渠本翘曾向王氏家族赠匾“精于歧黄”。解放前后的第26代传人王裕宽、王裕普因医术精湛被誉为“妇科神手”[⑤]。旧时妇女若有妇科疾病但没让王氏大夫诊疗就亡故,娘家一方可质问男方,这一做法在当地被称为“做人主”,意为只有经王氏大夫诊疗的结果方为女方家所信服。
上述故事表明,自元代起,王氏妇科在地方民众中已形成口碑效应,并传至帝王家。这种形成于医生和患者间的一传十、十传百的口碑在以地缘、血缘关系结构为主的“熟人社会”中,不会因一代医生的去世而终结,也不会因一代患者的去世而中断,而是与王氏妇科一起代代传承。在当代我们看到,王氏妇科名医在哪里就诊,哪里便挤满了患者。这种口碑效应是对王氏妇科传人医术和才华的肯定,增强了王氏后人传承中医的信心。试想,虽医术精湛,但“养在深闺人未识”,没有民众认同和口口相传的赞美,则很难形成强烈的传承动力。这种口碑效应与王氏家族人才培养机制相辅相成,也是王氏妇科在民众中产生认同感的显性表现,是其得以持续传承的外在社会条件。
王金权教授认为国人传统生存观念对王氏妇科的传承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古代文人“以天下为己任”为人生最高目标,但不是所有文人都会仕途顺利,当这条路行不通时,必须另谋出路。“不为良相,则为良医”的文化观念深入人心,治国与医人被认为都是造福于民。从务实的角度讲,较之于耗费体力的农、工等行业,从医也是文人谋生的较好选择。而“家有万贯,不如薄技在身”的俗语在我国民众中广泛流传,充分说明一技之长是一个人在社会生存立足的资本,自己掌握的技术谁也拿不走,走到哪里都能生存下去。宋代第4代传人王时亨弃官从医后成为一代名医,取得了巨大成就和社会声誉,为王氏后人接受这一生存理念提供了生动的事实支撑。
综上所述,王氏妇科传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建立起利于王氏妇科世代传承所需要的内外条件,并使其发挥合力作用。
王氏妇科世代相传成功经验的启示
作为一种新的文化遗产类型,非遗与可移动文物、各种艺术品、历史街区、名城古镇古村落等物质类、静态的有形遗产不同,其最有价值的存在方式是有一代一代的、稳定、连续的传承群体能够传承,并不断地被再创造。传统医药在当代如果缺少亲传弟子,仅有与之相关的医书文献、中药验方、轶事典故等,便是无可逆转地丢失了其最重要的精髓。在这个意义上,王氏妇科是非遗传承的优秀案例。
第一,关注非遗人才代际传承过程
林敏霞以医道、医学、医技、医承为关键词阐述了作为非遗的中医在中华文化脉络中的整体性特点[⑥],表述逻辑是自内而外,而落到实际中的中医保护却是由外而内地进行,起点是医承,即后继人才的培养,唯有传人的培养到位了,医技、医学、医道才有产生的可能。非遗人才代际传承过程主要指培养下一代传人的过程,从王氏妇科长达十几年的传人培养过程来看,杰出的传承人总是在这一过程中经历了种种考验和达到各种要求后才脱颖而出。
当代传统医药的人才培养方式向师承、流派传承、师承与临床学位相结合模式回归的倾向日趋明显,与之相关的跟师临床、读书笔记、医案研读、学术研讨、学术访谈、定期考核交流等教育形式都进已进入实践阶段[⑦]。2013年10月正式实施的《山西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也提倡展开师承教育方式[⑧]。这意味着山西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进入了符合中医药本质属性的正确方向。但这方面研究焦点多集中于非遗后继乏人这一层面,而对正在实施中的传统师徒、家传模式的传承及效果的研究还不多见,具体情况尚不明晰。
关注当代社会发展背景下的非遗人才代际传承过程,主要是关注传承场合、相关传承者的思考方式、学习感受、行动方式、性格气质、社会阅历、生存能力、师徒间的相互影响以及以日常呈现形式,透过对传承过程的细致描述,清晰揭示出对非遗代际传承至关重要的内在秩序与规范,最终则是要揭示出传承者的创造力在代际相传过程中是如何蕴育的,这也是“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尊重”[⑨]。
而最熟悉传承过程的人又莫过于经历过这一过程的杰出传承人,他们也最清楚这一过程如何进行才能产生好的效果,其间会涉及哪些关键因素。王金权教授对王氏妇科跟师传承模式,就曾提出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人才选拔、认定的规定,传承效果的评估机制以及过程内容的管理,以确保师傅掌控传承过程,并能有依据地指导学生。进一步地,基于传承过程管理,尊重并采纳代表性传承人对非遗的意见,将之逐步明晰并上升为可实施的制度性内容,这对基层非遗的传承尤为重要,是当下非遗保护着力的重点之一。现实的情形是我国《非遗法》虽然规定培养后继人才是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⑩],但实际层面如何对非遗后继人才的培养展开管理,还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
第二,建立非遗传承者的内部管理体系
出于抢占非遗申报成功后所带来的各种利益,同一非遗项目的多个传承人、相关利益者之间往往互相诋毁,互不合作。这一现象从非遗申报开始就已初露端倪,现有研究以批判反思为主,与实际相适应的建设性意见比较少,从目前基层非遗保护实际看,这一问题也一直没有一个比较妥当的解决之道。长此以往,对非遗传承的伤害不言而喻。
历史上王氏家族注重医德教育,运用中国传统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力量——家族权威,由他组织、召开家族大会,制定家规,扼制了族人内部的恶性竞争。也就是说,王氏传人自己建立起一套管理族人行医的规范体系。借鉴这一经验,建立同一项目不同传人的管理体系是非遗保护必不可少的内容,但自我国展开非遗保护起,这一点并不在申报和保护非遗的要求范畴中。
事实上,就非遗利益相关者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的三项非遗名录列入标准中有社区、群体或个人的事先知情同意的相关规定。[11]事先知情同意就是以一个项目中受影响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在项目启动前,项目人员将有关信息向受影响人进行充分清晰的说明和阐释,并让受影响人参与到项目决策过程中来,而不仅仅是意见的被征询者。
借鉴王氏妇科持续传承的成功经验,以事先知情同意为原则,以非遗申报为契机,相关部门可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非遗项目的传承人结构,每位传人传承非遗的水准和其他能力。当同一非遗项目被明确有多位传承人时,主管非遗保护工作的政府文化部门应就申报非遗成功后会产生的效果以及所要担负的责任、义务等事宜充分告知每位传承人,请他们就如何共同传承和保护非遗先达成共识,形成法律认可的约定并共同遵守,互相监督,以此防止出现因申报非遗而带来的传承者之间的恶性内耗。
在此基础上,还应有意识地引导非遗传人区分私人利益与非遗传承二者间的边界属性,使其清楚意识到后者的水准决定前者的利益获得,更是后代得以生存的重要基础,进一步由传承群体建立一套符合实际并可行的管理规范或默契,以此消除当前同一项目下不同传承者因利益争夺对非遗传承造成的威胁。
第三,增强传承人传承非遗的各项能力,调动传承主体能动性
康保成老师在讨论非遗的改革、创新等议题时曾指出濒危非遗项目应去粗取精,优化提高,提高自我造血功能,这是一项需要政府、专家、传承人共同努力、长期坚持才能生效的艰苦的文化创新工程。[12]进一步地,提高项目的自我造血功能,首先应提升项目传承人的各种能力,传人的能力决定了努力的结果。
对王氏妇科而言,以第28代传人王金权教授为例,他医术精湛,在市级公立医院工作,并担任副院长职务,是山西省中医院的硕士生导师,与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其他传统医药类非遗传承人相比,有较高的医学声誉和社会地位。以他为核心,晋中市中医院的中医妇科成了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设立以他为负责人的“三晋王氏妇科流派传承工作室”,2013年该工作室获总计200万元的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配套经费的支持。目前该工作室传承人共有18名,其中主要代表性传承人3人,一般传承人6人,后备传承人7人。2011年,道虎壁王氏妇科成为国家级代表性非遗项目,其历史和文化底蕴被凸显出来。2014年,他在平遥道虎壁村建成王氏妇科博物馆,以符合现代观众认知的方式,运用实物、文献、图片等形式,详尽展示了王氏妇科的传承历史。同年晋中市举办了全国中医妇科流派传承学术交流大会,三晋王氏妇科流派网站建成并上线,面向公众开放。
这些工作使王氏妇科的受众面更加广泛,吸引了许多人尤其是青年学生关注到王氏妇科,为今后扩大王氏妇科人才选择范围,走出后继乏人的人才困境,培养出优秀的传承人奠定了重要基础。
上述这些与前辈的做法从表现方式上虽然不同,但异曲同工,王金权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各种社会资源,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推动了王氏妇科在当代的传承和发展。如此的经验说明,王氏妇科传人不仅承担了培养后代接班人的工作,同时还独立承担了非遗的申报、弘扬、推广、研究。成功的传承就是有效的保护[13]。传承主体是非遗第一保护主体,由他们发展出的传承王氏妇科的做法也是一套保护非遗的做法。
如果结合地方社会发展实际,这一点则更显出其重要性。近三十年来我国以发展经济为硬道理,山西省也不例外,更以能源经济为GDP主导,滋养民众精神的文化建设普遍受到忽略。尽管我国非遗保护已开展十年,但地方民众几乎不了解与非遗有关的信息,对传统和民间文化的保护仍比较迟钝。现实地看,目前有利于非遗传承的各种外在条件远不具备,这一状况将延续多久充满了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传承者的认识水平、作为、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非遗的未来发展前景。当下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传承状况良好的非遗项目,主因就是传承人发挥自己多方面的能力进行着不懈地努力。
而政府、研究者、传媒、商业等团体作为非遗保护群体,主要在政策支持、反思批判、呼吁宣传、市场营销等方面发挥作用,很少能宏观掌控却又身体力行做些具体而微的非遗传承之事。因此,非遗保护虽离不开这些群体,但传承者却不是对这些社会群体尤其是政府的完全依赖,而是传承主体以自身的能力、具体行动积极介入到非遗保护中,自己掌握非遗传承的正确方向,不断构建利于非遗传承的内外条件,这也是王氏妇科成功传承29代带给当下非遗保护最重要的启示。
显然,让每位非遗传承人具有传承非遗所需要的各种能力,这是不可能的。而许多非遗传承人也没有渠道、人脉及资金来获得相应的人才来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主导部门、各类社会组织才应提供各种机会和平台增强传承者的各种能力,拓展其社会视野,以使传承者有信息源、有平台、有机会找到相关人才来弥补自身能力的不足,并探索各类资金项目与非遗传承的结合途径和方式,形成协作性支持,以发展壮大非遗,唯有非遗发展壮大了,年轻一代才会对非遗产生兴趣并愿意传承,才能实现代代相传。
[①]平遥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平遥县志》,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682-684页。
[②]王金权:《平遥道虎璧王氏妇科流派传承渊源探究》,《山西中医》2012年第2期,第39页。
[③]晋王氏妇科流派学术思想主要有以下9项内容:1.重视脾胃,补气益血;2.疏肝益肾,调和气血;3.疏肝解郁,肝脾同治;4.坐底方的应用;5.四诊合参,尤重脉诊;6.辨证与辨别相结合;7.妇科久病,以瘀思辨;8.守名方,重权变;9.胎前用药注重胎元。详见胡国华,罗颂平:《全国中医妇科流派研究》,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年版,第202-205页。
[④]胡国华,罗颂平:《全国中医妇科流派研究》,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年版,第202页。
[⑤]王金亮:《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平遥道虎壁王氏妇科》,《中医药文化》2010年第6期。
[⑥]林敏霞:《道-学-技-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图式建构的“中医”启示》,《文化遗产》,2014年第6期,第103-110页。
[⑦]宋俊华主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4),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16-317页。
[⑧]详见2013年《山西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作为师承教育的指导老师带徒授业。
[⑨] 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条第一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
[⑩]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一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11] 《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列入标准”U.4条规定:该遗产项目的申报得到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尽可能广泛的参与,尊重其意愿,并经其事先知情同意。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列入标准”R.4条中规定:该遗产项目的申报得到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尽可能广泛的参与,尊重其意愿,并经其事先知情同意。
“最能体现《公约》原则和目标的计划、项目和活动的遴选标准”P.5条 规定:该计划、项目或活动得到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的参与,尊重其意愿,并经其事先知情同意,正在或业已实施。
[12] 康保成:《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改革、创新及其他》,《湖南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第203页。
[13]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修订版),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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